
一、概述
本產品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驗合格,采用澆封材料。將所用電氣元件封裝在金屬殼體內,并裝有保護元件,本產品防爆標志為EX mb ⅡC T4 Gb,適用于Ⅱ級T1-T4溫度組別,爆炸性氣體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環境中1區、2區場所,又適用于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形成的21區、22區爆炸危險場所。
二、引用標準
GB/T3836.1-2021《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
GB/T3836.9-2021《爆炸性環境 第9部分:由澆封型“m”保護的設備》
三、防爆標志
四、技術參數
型號 | 線圈孔徑 | 電壓 | 功率 | 環境溫度 |
HL-05 | 16mm | DC24V | 5W | -20℃+60℃ |
HL-12 | 29mm | DC24V | 45W | |
HL-35 | 29mm | DC24V | 75W |
注:其他電壓可定制,也可以做成夾套的。
正常工作條件: 
(1)大氣壓力:86~110KPa
(2)環境溫度:-20℃+60℃
(3)相對濕度:≤95%(+25℃)
(4)適用于Ⅱ級T1-T4溫度組別,爆炸性氣體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環境1區、2區場所,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形成的21區、22區的室內。
五、防爆要點及注意事項:
1、使用時應該核對電源電壓與線圈電壓是否一致,并檢查引入電纜的完整性。
2、線圈引入電纜為三芯線,其中標記PE或者黃綠雙色線為接地線。
3、引入線纜與外部鏈接需采用相應防爆級組的防爆線盒或者直接引入防爆型開關等電器,以確保安全。引出線圈的引出線纜,出廠時有不小于1.2m的預留長度。電纜應能承受120N,歷時1h的電纜拔脫試驗。試驗后電纜和澆封劑之間不得有位移。
4、在現場拆裝或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進行。
5、精餾防爆回流頭上應有EX mb ⅡC T4 Gb標志及防爆合格證編號
6、精餾防爆回流頭上選用具有適當的化學、熱、電和機械的穩定性的澆封劑材料,能滿足GB3836.9實驗要求。


